主要职责:负责征集、整理、保存、开发利用各级各类党史、史志文献、古籍旧志和旧志整理点校出版。宣传展示地情,提供读志用志、公共文化服务。与省内外方志馆进行业务信息交流,开展方志学术研究,对市、县( 区)方志馆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市方志馆馆舍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
完成省院及本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