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印发
2018-11-16 10:02:07 来源:本站 浏览:745

      近日,《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单县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
  为规范和加强单县地方史志编纂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结合单县实际,制定《单县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 。
  《单县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共十七条。该办法指出了适用范围,明确了地方史志机构的职责,做出了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情文献的规定,提出了违反本办法规定所给予的处分办法。
  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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