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史志办荣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8-03-29 11:07:48 来源:本站 浏览:711
    近日,中共东明县委、东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东明县史志办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东明县立足服务经济文化强建设,结合史志工作特点,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突出抓好“年鉴编纂、信息化与方志馆建设、历史文化和县情研究开发”三项工作,全力以赴出成果,史志资料征集、储存、编纂和开发利用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发挥了地方史志传承文明、服务发展的作用。制定出台《东明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东明年鉴》连年获评省优秀年鉴,其中,2016卷被评为全省优秀年鉴二等奖;2016 年东明县情网站荣获全省史志系统优秀信息化成果,受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表彰奖励,为全省3个受奖的县情网站之一,也是菏泽市唯一一个获奖的网站。开展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六进”活动,赠送地情书籍1000余册,较好发挥资政和服务社会的功能。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积极投身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气氛浓厚。
    东明县史志办全体人员以荣获县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继续大力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县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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