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史志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
2018-02-11 17:45:19 来源:本站 浏览:679
2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史志办主任刘爱军致函菏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菏泽市史志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提前完成了市县两级第二轮修志和“一年一鉴”全覆盖,率先出台了《关于县区方志馆建设指导意见》,并对菏泽市县区方志馆尽快建成达标提出明确要求。2月9日,菏泽市委书记孙爱军批示:“史志办全体工作人员要继续努力,更进一步做好全市史志工作,不辜负省史志办的关心鼓励”。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批示:“感谢省史志办对我市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鼓励,请史志办抓好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2月11日,菏泽市史志办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领导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的措施:一是要求全市史志系统认真学习省史志办领导和市领导批示精神,把省史志办要求和市领导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抓好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结合,把贯彻落实的效果体现在工作成果上;二是抓好全市“三全”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对“三全”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尤其是对方志馆建设不能按要求有效推进的县区进行现场督办,确保及早完成“三全”任务;三是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为契机,针对当前史志工作,进一步认真思考和谋划,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严的要求提升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史志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陈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