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菏泽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促进和指导今后五年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
《规划纲要》明确,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到2018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市、县二级综合年鉴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区)两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与管理,积极拓展史志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准。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规划纲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志,加强队伍建设、舆论宣传,加强督促检查,搞好任务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早日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的宏伟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编辑:陈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