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史志办:
2月22日,常务副省长孙伟对史志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我省史志工作围绕大局、主动作为、发掘历史、传承文明,成果突出。望继续辛勤耕耘、扎实工作,再创佳绩。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修史修志工作,做到‘一纳入、八到位’,共同努力,圆满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实现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3月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作出重要批示:“请市史志办学习研究,抓好落实”。3月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闫剑波作出重要批示:“请史志办落实好”。
各县(区)史志办要认真贯彻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现就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通知如下:
一是组织认真学习。各县(区)史志办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好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用以指导各项工作。
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在学习过程中,要把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注重抓好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结合,扎实推进第二轮修志,确保2018年全面完成二轮修志任务;切实做好各县(区)综合年鉴工作,务必于2016年全部启动年鉴编纂工作,实现市、县二级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丰富各类史志成果等工作,确保全年目标实现,把贯彻落实的效果体现在工作成果上。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史志办将对各县(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及时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督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
菏泽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