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是中国麒麟文化的发祥地,“中国麒麟之乡”是巨野使用已久的县域名片。俗话说,“牛生麟,猪生象”,牛生“麟”事件在巨野家喻户晓。从记载看,牛生之“麟”基本上都是和古代文献所描述的麒麟相貌多少有些相似之处的“怪兽”,而依据现代科学,实际上是由于基因变异而形成的怪胎。自“西狩获麟”以后,随着麒麟逐渐被神化,历代各地向朝廷献牛生之“麟”的事件层出不穷。据史书记载,仅汉章帝年间,此类事件就多达50余起。在历代众多的牛生“麟”事件中,雍正十年巨野县所发生的一桩“李恩”家牛产“麟”,是典型的一例。2021年11月初至月底,在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来平的建议下,马来平、朱传成、孔祥铭(巨野县麒麟文化研究院副院长)组成三人研究小组,由朱传成、孔祥铭专题对巨野牛生“麟”事件进行田野调查,三人对于调查结果通过电话和视频会议随时进行分析和讨论。以下是调查的有关情况和形成的主要认识。
一、基本情况
1.调查的目的
首先,雍正十年巨野牛生“麟”事件是麒麟文化的一部分。牛生“麟”事件被频繁炒作,既源于“西狩获麟”之后麒麟文化的形成,也是麒麟文化的一种异样景观。其次,在巨野流行甚广的“巨野是麒麟降生的地方”观点,证据之一就是雍正十年巨野县曾发生过一桩“李恩”家牛产“麟”事件,该事件与“巨野是麒麟降生的地方”观点是否成立攸密相关。基于以上两点,调查组认为很有必要通过调查,弄清雍正十年巨野县牛产“麟”事件的真相。
2.调查的过程
在巨野“麒麟文化丛书”编辑委员会主编的《麒麟的传说》(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中,有一篇巨野县麒麟镇陈胡庄村村民、麒麟台(亦称麒麟冢)的守护人李来元口述的巨野牛生“麟”传说:《“麒麟李”的来历》。调查就从李来元开始,结果牵出陈胡庄牛生“麟”当事人的后裔“麒麟李”,于是朱传成和孔祥铭专程赴金乡县访问由陈胡庄迁移至该县南苑村(现为金乡县县城临江花园小区)世代号称“麒麟李”的李氏家族。“麒麟李”一支声称他们是明代由巨野县城北关的小李庄迁至巨野县陈胡庄的,所以,从金乡返回后,他们两人又访问了巨野县小李庄社区支部书记。为了寻找巨野牛生“麟”事件的当事人“李恩”,调查组先后查阅《麒麟李氏族谱》,以及小李庄、李楼、李海、周庄等村的《李氏族谱》,涉及到巨野新城村周边52个村的李姓居民;为了查证巨野牛生“麟”事件的地点,他们两次访问新城村;为了落实有关事项,曾5次访问麒麟台的守护者李来元老人;期间,调查组还意外发现了清雍正年间巨野县的典史郭开极题写的“麒麟纪瑞碑”仍然被某收藏者保存完整的重要线索。
3.调查的原则
调查遵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条分缕析、注重实据,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逻辑推理、共同讨论的原则。
二、初步认识
通过调查,我们对巨野牛生“麟”事件有如下一些初步认识。
1.巨野牛生“麟”事件是真实的
巨野有两起牛生“麟”事件,一是新城保牛生“麟”,二是陈胡庄牛生“麟”。这两起牛生“麟”事件是否真实?相互关联的两起事件是一同一件事,还是相互独立的两件事?乃是调查的重点。
之所以说巨野牛生“麟”事件是真实的,证据是:(1)我们所接触到的所有相关官方文件、地方志、碑刻、家谱、口述等统统承认牛生“麟”事件的真实性,分歧只是局部的和细节上的。(2)在古代,牛生“麟”是通天大事,无中生有极可能招致杀身之祸。所以,造假可以是细节上的、局部的,不太可能整个事件都为假。
2.新城保牛生“麟”疑点重重
支撑新城保牛生“麟”真实性的主要证据是:巨野牛生“麟”上报朝廷应当是从巨野地方官开始逐级进行的。时任巨野典史的郭开极在《麒麟纪瑞碑》中强调他亲眼目睹了牛生之“麟”,并且他和时任巨野知县廖开春都说生“麟”的是新城保农民“李恩”家的牛。
不过,此事疑点重重:(1)为什么山东巡抚岳睿的《恭贺瑞麟表》和雍正帝的《上谕》都说生麟的地点是巨野县“李家庄”,而两块石碑却都说是“巨野新城保”?“李家庄”是否存在?(2)“李恩”是否实有其人?截止到目前,调查组查阅了陈胡庄《李氏族谱》、金乡《麒麟李氏族谱》,以及新城村周边小李庄、李楼、李海、周庄等村的《李氏族谱》等,尚未发现在雍正十年前后有“李恩”这个人,而新城及其附近也无“李家庄”。此外,这些《李氏族谱》没有任何关于巨野新城保牛生“麟”的记载。(3)时任巨野知县的廖开春所题写的麟冢碑立在新城村,碑体简陋而短小,碑文落款没有注明时间,而且碑文没有载入县志,反而是典史郭开极题写的麒麟纪瑞碑(记述的也是新城保牛生“麟”事件)不仅碑体相对宽厚高大,而且立于巨野县城文庙明伦堂,碑文还庄重地载入了道光年间编纂的《巨野县志》。这些情况意味着什么呢?
3.陈胡庄牛生“麟”有可能为真
陈胡庄牛生“麟”的主要证据是:(1)不论是金乡《麒麟李氏族谱》,还是陈胡庄《李氏族谱》金乡《李氏族谱》都载明,陈胡庄李同进家的牛曾产“麟”。李同进之妻程氏为躲避自家牛所产“麟”之死可能带来的“官府追究”,率全家老少逃至金乡。金乡南苑李氏一支以自家的牛曾生“麟”为荣,祖祖辈辈自称“麒麟李”,其家谱不仅冠以《麒麟李氏族谱》名号,而且扉页还画有精美的麒麟图像。
陈胡庄牛生“麟”的主要疑点是,此事只出现在李氏家谱,包括县志、府志在内的各种史书没有任何记载。相反,关于巨野牛生“麟”事件已有的官方记载,却统统说是巨野县“新城保”或“新城保李家庄”!陈胡庄牛生“麟”没有任何记载,这在实行保甲制度、下情上达渠道十分畅通的年代是不正常的。
3.陈胡庄牛生“麟”和新城保牛生“麟”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
关于陈胡庄牛生“麟”的时间,金乡县《麒麟李氏族谱·麒麟之故》说是“明嘉靖丙午之岁”,即1546年。巨野县陈胡庄李氏后人、麒麟冢的守护人李来元续修的《李氏族谱》中却说“麒麟之故”的发生时间是“雍正丙午之岁”,即1727年。县志记载的新城保牛生“麟”事件发生于“雍正十年”,即1732年。在多方佐证下,李来元也承认族谱中的“1727年”系本人“据讹传而撰”。那么,依据金乡《麒麟李氏族谱》和县志记载,可以认为陈胡庄牛生“麟”和新城保牛生“麟”应是彼此独立的两件事。
然而,陈胡庄牛生“麟”和新城保牛生“麟”是一回事的可能性也还是有的。其证据是:
(1)李来元的口述。李来元曾口述《“麒麟李”的来历》,说新城北关农民李化东家牛生“麟”,失手打死,然后,为躲避官府追查,举家连夜逃往金乡。在金乡,这支李氏家族世代号称“麒麟李”。牛生“麟”的地点是新城,而牛的主人李化东却是陈胡庄人(注:陈胡庄与新城村相距13千米),故事的情节和结局也和《麒麟李氏族谱》记载的一模一样。这样,极易令人做出猜想:如果李来元口述为真,那么,陈胡庄牛生“麟”和新城保牛生“麟”就是一回事,牛生“麟”的地点在陈胡庄。
(2)《巨野村镇志略》的记载。巨野县地方志办公室2019年编写的《巨野村镇志略》记载的陈胡庄李氏:“李氏六世祖于康熙七年(1668)从巨野县某村迁入,雍正十年,因李氏二支七世祖的耕牛产麒麟、被伤残,李氏被官府追究,逃往金乡县南苑。”
(3)金乡李家有可能把自家牛生“麟”的时间故意提前。新城保牛生“麟”在上报时,报的是“李家庄李恩”,而新城却没有“李家庄”,“李恩”此人也一直未找到下落。所谓“李恩”有无可能就是李同进家的长工或李同进的家人?为逃避官府追查,金乡李家有可能把自家牛生“麟”的时间故意提前。总起来看,这次调查获得了重要史料和信息,对于弄清雍正十年巨野县牛产“麟”事件的真相有很大推进。通过调查,我们总的看法倾向于:雍正十年巨野县牛产“麟”事件为真;牛产“麟”的地点有可能在陈胡庄而不是新城。但仍有几个关键疑点需要继续调查清楚:①陈胡庄牛生“麟”的准确时间是何时?金乡《麒麟李氏族谱》是当代撰修的,它关于数百年前牛生“麟”时间的断定,依据的是什么?②在雍正十年,新城保所辖的“李家庄”现在何处?③李来元口述的牛生“麟”虚报情节的依据是什么?④继续寻找“李恩”。“李恩”是巨野牛生“麟”事件的主角,雍正十年间是否实有其人,事关重大。所以,需要继续扩大查阅巨野境内乃至巨野附近《李氏族谱》范围。⑤麟冢碑的真假还需进一步做实。马来平教授已请山东省文史馆员郇起鸿先生对麟冢碑做鉴定,尚未发现破绽。
三、意外收获
这次调查的一个意外收获是我们对各种史料的可靠性和使用方法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本次调查所运用的史料主要包括:官方文件、地方志、碑刻、家谱、口述等。通常,人们对于地方志、碑刻、家谱、口述等史料的可靠性是比较信赖的,可是,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所有这些史料都是人做的,因此,每一种史料都有可能有意或无意地渗透进主观成分和虚假成分。例如,李来元的口述指认作为官方文件的山东巡抚岳睿的《恭贺瑞麟表》和雍正帝的《上谕》关于巨野牛生“麟”事件的地点和主人姓名是地方官伪造的;《麒麟李氏族谱》和陈胡庄《李氏族谱》的序文已发现有多处不实或可疑的地方,等等。因此,调查组在马来平教授的指导下,取得了新的认识:对任何一种史料都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使用史料的正确做法是综合运用,互相印证,保持各种材料之间的逻辑一致性。另外,不同类型史料的可靠性不同。一般说来,由于参编人员学术素养和编撰条件的差异,在地方志中,行政级别越高的志书,可靠性越高;而县志的可靠性一般又高于家谱。在所有种类的史料中,口述史料的可靠性最弱。因为口述人叙述历史事件时,所依据的往往是地方志和官方文件等史料,而且凭借个人记忆或口口相传,极易出现信息遗漏和信息失真。
(作者:朱传成,中共巨野县党史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