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管见
2023-07-28 16:00:00 来源:本站 浏览:252

提要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提出: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

地方志是一个浩瀚的海洋,不论是在种类上、篇幅上、涵盖的内容上和跨越时空上,在书海中它都独占鳌头。但在书店里,却很少能看到它的身影。因为它是一个“百科”的载体,而一个读者需要的只是其中的百分之一都不到的内容,只好却步。如果能像开采矿山、探寻宝藏那样,根据不同需要“分门别类”地开发出来,就读者而言,针对性增强了,读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利,从而达到能满足多方面需求。志书走向社会、进入寻常百姓家将变为现实。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呢?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做一探讨。

关键词:地方志资源  开发机构  分门别类  横向联合

 

《地方志编纂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可以通过建设资料库、网站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利用上述资料库、网站查阅、摘抄地方志。”并把“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作为县级以上地方志工作机构必须履行“五大职责”之一《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中也规定:坚持修志为用。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

从上述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关于如何开发地方志资源的规定是明确的,详细的。到目前为止,在地方志资料库和网络化建设诸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果,为用志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但笔者觉得,要让地方志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各阶层,还必须进一步提高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这些呢?笔者想略陈一孔之见,敬请专家和同行师友赐教。

一、地方志资源是一座大有可为的金矿 

        中国地方志是一个浩瀚的海洋,在世界书林中,她将以一个大家族的身份屹立在榜首。这不论是在种类的数量上、还是在数字的篇幅上、还是在涵盖的内容上,还是在跨越的时空上,在世界书海中她都要独占鳌头。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百科资料库。

新中国建立前,“我国现存的8000多种方志中,清代修的有5000多种。”新中国建立后,到现在,两轮修志,共出版省、市、县三级志书一万余部和地方综合年鉴三万余部,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乡村志三万余部。这些与现存的8000多种、10万多卷旧志及其整理成果,共同构成了一座以国情地情为主要内容并不断丰富的地方志资源宝库。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也就是说,每二十年左右就要有约一万种左右的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和一万多种行业志、部门志出版发行。这样世代传承下去,该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地方志资料库啊!

必须说明的是,地方志资料我们一般是指收录到志书中的资料,殊不知被地方志编剩的资料更是惊人。不是这些资料没有使用价值,而是受志书篇幅的限制所致。笔者曾就志书编剩的资料问题,于1993年在《中国地方志》第六期(第39页)以《志书编剩的资料不容忽视》为题,根据《成武县志》编剩的资料达257.51万字,占资料总量的88.81%的情况,论述了如何开发利用的问题。尽管各地志书选用资料的比重不同,但有一点可以断言,即编志剩下的资料绝对大大多于选用的资料。全国的地方志编剩的资料更是多如一座大金山,它和编入志书中的资料一样,也应该成为我们开发利用的对象。

面对如此庞大的地方志资源,应该怎么办?修志除了为用志,没有第二个目的。如果我们经过千辛万苦、耗费巨资把书编出来,却让它束之高阁,不加利用,那不仅失去了修志的意义,而且是巨大的浪费。新编地方志书要比古代志书篇幅得多,县志少则上百万字,多则几百万字;市志少则几百万字,多则近千万字;省志少则几千万字,多则近亿字。这么大部头的书,对于读者不要说看,就是放都有困难。因此,要像开采矿山、探寻宝藏那样,把志书中的内容,根据不同需要、运用各种方法开发出来,使它们在领导决策、党和政府部门实际工作、科学研究和普及国情、地情知识中发挥作用。(横杠是笔者加的)

修志是为了用志,没有第二个目的,这是无可置疑的。这就是说,修志与用志是一样重要的工作。用志是修志的归宿,修志就是为了用志而修志。那么,在地方志的实际工作中,情况究竟如何呢?回答是:前者重,后者轻二者很不相称。

关于用志,从首轮修志讲到现在,第二轮修志已进入尾声,修志即将开始。虽然取得了一些用志成果,但与编修志书相比,其地位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面对如此庞大的地方志资源为什么在开发工作上会出现这种滞后的局面呢?笔者以为,主要是组织不够落实。具体说就是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工作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专门的人员去做,才使得这个大金矿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

二、建立地方资源开发机构势在必行

关于建立地方志资源开发机构问题,我曾于1988年在《方志研究》第三期(第26页)上以《方志的信息在于挖掘》为题,提出了“建立挖掘方志信息机构”的必要性。1989年在《广东史志》第一期(第41页)上,我又以《试谈修志的“三位一体”方针》为题,提出了“开发地方志资源”与“编修志书”和“理论研究”一样重要。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开发地方志资源更是刻不容缓的事情。这也是这个信息时代赋予我们地方志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地方志究竟怎样才能转化为社会效能?我们的先人开创了编修地方志的不朽事业,并流传下来不少编修志书的经验。但关于用志,却没见有多少具体的文字记载。地方修志除了是为国家编史提供资料之外,只流传下来一句不知始于何朝何代的话:即“地方官一到任就先找志书来看。”

是的,关于对旧志的应用,这是最典型的描述。恐怕也是对用志情况的真实写照,在那个政治制度封建、经济和文化都普遍落后的社会里,能做到这样的地方官,也并非个个如此。但现在与那个时代不同了。地方志所起的作用,也不仅仅是为新任地方官了解地情所用,而是要面向全社会各行业各阶层的人士服务

实践已证明,如果只是说说用志是修志机构的职责已是远远不够的了。如果是首轮修志,这么做也许是可以的。轮修志以后就不行了,由于急需开发的地方资源增多,任务繁重,还让修志机构人员兼任用志的开发就有点力不从心了。

有人一定会说,难道还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用志机构不成?是的,是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用志机构,这是用志形势的需要。社会上的一切工作机构都是根据事业的发展而设立的。例如:成武县“1956年1月撤销的建设科,分设为水利科、交通科、农林科。1956年8月,水利科改设水利局、交通科改设交通局、农林科改设为农业局、林业科。1963年5月,林业科改设林业局。1980年6月,畜牧、水产从农业局中分出设立畜牧局和水产局。”1986年后,交通监理、公路管理从交通局中分出设立交通监理站和公路局。后来交通监理站撤销,成立了县交通警察大队。1956年前的那个“建设科”,逐步变成今天这么多重要的大科局,都是为了适应发展了的社会形势需要。正是由于高度的农业机械化,才有了管理农业机械的专门机构——农业机械管理局。这在农业生产全靠牛拉犁和人工劳作的时候,是不可想象的。现在县市里的交通警察大队、公路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土地管理局等等机构,谁能会想到它们在十年前、十年前、十年前、十年前、十年前,还只是半个人或是一个人、或是两个人负责的工作,现在都随着事业的发展壮大变成了几十人、上百人的管理科局。环境保护局在四十年前更是想都没有想过会有这样一个局,更不会想到是一个地位非常重要的科局。例如:1956年前,成武和定陶两县的交通安全监理工作仅有一人负责,属于地区车辆管理科领导1987年还是农业局的“土地股”,后变成了单设的土地局。这些事实说明一个道理,机构的设置一定要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否则,新兴事业就很难有开拓性的发展。说到这里,我想起1962年毛主席提出民兵工作要“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时候,后来有人提出第一应该是“政治落实”。毛主席听后说:没有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和军事落实都是空的。开发地方志资源的事业也是一样,首先必须要“组织落实”,设立开发地方志资源的专门机构,这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是因为:

一是修志与用志不是一个范畴的东西。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从事物的性质上分辨出来。如果说志书就是一部机器,修志的人就是制造机器的人。而这部机器的用途要发挥出来,即使用机器,是需要一个会开动、掌握机器的人。这就是说,掌握机器和制造机器是需要两个具有不同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来完成。就像会造飞机的人并不一定都会开飞机一样。所以,长期以来,用志成果没有彻底发挥出来,恐怕与没有理清修志与用志的关系不无关系。将二者混为一谈是不科学的。将用志工作附属于修志工作就更不科学了

二是用志既然是一个专业,就要设立专业化的机构。也就是说,要有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的组织机构和负责研究开发地方志资源的专化人才。也就是要在各级地方政府负责修志的部门里,设立专门的地方志资源开发机构,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在现阶段起码应该是:

负责本地方史志综合年鉴的开发利用;

二、负责指导、检查下级地方和综合年鉴开发、利用

三、推广开发史应用成果,总结本地区开发地方史志资源的成果和经验;

四、实行本级修志部门和上级地方史志开发部门的双层领导,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五、结合用志实际,积极主动的开展开发地方史志资源和用志成果的理论研究。

   《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经明确把“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做为地方志部门的一项职责确定下来是从根本上解决用志的组织措施。长期以来,在我们方志界,在一些地方政府的修志部门,一般都比较重视修志,而轻视开发利用工作。认为开发用志是社会上的问题,是别人的事,与己无关。

    这样的认并没有错,用志确实是大家的事,是社会上各阶层的事。志不是编给几个修志人员用的,是编给社会上所有的人用的。所以,修志部门对用志问题考虑的很少。现在将开发地方志资源作为地方政府修志机构不可缺少的职责和任务,这无疑是个强有力的组织措施和保障

但是,如果不建立专业的地方史志资源开发机构,虽然将用志作为修志部门的五大职责之一,但要想把地方史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放在与编修地方史志综合年鉴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仍然是一句空话。多年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2006年公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开发地方志资源是修志机构的职责之一,至今已十八年,但地方史志开发成果并没有什么新的、太大的进展,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大家会说,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地方志的工作机构不是大都建立了方志馆、资料库和网站吗?传统式的、现代数字化的样样俱全,怎么能说用志没有新成果呢?

笔者不敢把这些只是变动一下位置和形式史志视为是开发应用的成果。因为它不是什么开发成果,只是为用志搭建了一个比原来更为多样的平台罢了这和地方史志资源开发根本不是一回事。开发地方志资源”的定义应该是:根据地方志资源的不同性质,进行分门别类的开发,使其更适合各种不同需求的读者要求。进而为地方史志走向社会打开一条宽阔的通道。这才是真正的实现了用志的目的。这样的工作量,没有专门的机构能做的好吗?

如果仍然把地方史志资源开发工作和地方史志工作混在一起,不从组织上去理清的话,用志工作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进展。如果把建立方志馆(室)、资料库和数据库、网站等作为用志的最终目的的话,最具活力的用志工作将会被窒息。我们修志为用志的目的也将成为一句空话。这并非是危言耸听,因为实践已经告诉我们,地方史志开发确实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推动和管理。

只有树起一面开发地方史志资源的旗帜,社会上才会真正知道编修地方史志的意义;只有树开发地方史志资源的旗帜,地方史志资源开发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只有树立起一面开发史志资源的旗帜,史志资源才能真正转化为社会效能,用志才不会是一句空话进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地方资源功能的转化,达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真正目的

         三、地方志的百科特点决定了分门别类开发

“这么大部头的书,对于读者不要说看,就是放都有困难。因此,要像开采矿山、探寻宝藏那样,把志书中的内容,根据不同需要、运用各种方法开发出来,使它们在领导决策、党和政府部门实际工作、科学研究和普及国情、地情知识中发挥作用。” “志书可以分门别类,分别出一些精装本、普及本和简写本,满足多方面的需要。用志是新时代史志事业的新特点、新发展……用志的方法要改革,各地和方志界要大胆探索。 具有百科知识的地方志,部头大成了它显著的特点。从另一方面讲,社会上各阶层的人士对知识的需求又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志书“分门别类”进行开发是走向社会、进入寻常百姓家的唯一途径。因为志书分门别类之后的内容,就读者而言,针对性增强了,读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利,从而达到能满足多方面需求之目的。比如可以分为:人物传、民间传说或故事、方言、歇后语、谚语、谜语、民歌民谣、习俗、土特产、侵华日军罪行录、重要兵事、民间文艺、文物、建置沿革、管理机构沿革、地质地貌、土壤母质、植被、气候、物候、土地资源、植物资源、动物资源、水资源、矿物资源、旱灾、涝灾、风灾、病虫害、地震灾害、冰雹灾害、鼠害、农作物种类、植树造林、畜禽、渔业、农业机具、灌溉、治涝防汛、河道治理、涵闸建设、集贸市场等等一百多个门类,乃至二百多个门类。门类分得越细针对性就越强。只有这样开发,才能满足各行各业、各种学科、各类人员的需要。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各取所需。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发地方史志资源。

四、地方志资的价值决定了必须联合开发

地方史志资源的价值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由于受区域性和篇幅的限制,使这些资源的价值作用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正是这两个限制决定了地方史志的开发利用必须走联合开发的道路。特别是市、县级志书,只有走“共同开发,资源共享”的途径,才能充分发挥市、县级史志的作用。

一部史志书虽为百科,但分为“百科”之后,内容就非常单薄了。比如“民间故事”,一部市、县级史志书里最多不过两三个民间传说和故事,个别的有五六个故事。就篇幅而言,平均约有三五千字左右,一个市县分门别类开发就很难做得成。因为内容太单薄。搞联合开发就不同了,如果一个市地搞联合开发,就有10个左右的县(市)史志书,也就是三四十个民间故事、5万字左右;如果是一个省(区)搞联合开发,就有100个左右的县(市)志,也就是三百个左右的民间故事、35万字左右;如果是全国搞联合开发,全国按2300个县、市、区计算,县(市)地方志中的民间故事就是6000多个、800多万字。内容单薄的问题就解决了。所以,这件事最好是由市(地)和省(区)一级组织来开发较为合适。

联合开发可以充分发掘地方史志资源的作用,为更多的人群服务。走联合开发的道路,是地方史志资源走向社会、走向群众的最佳途径。不搞联合开发,一个县(市)的几十万人、一百多万人,也只能看到本县(市)史志上的那两三个故事。如果搞联合开发,能看到的民间故事就不再是本地史志书上的那两三个故事,而是几十个、几百个、几千个。本地史志书上的那两三个故事的读者也不再是几十万、一百来万人,而是几百万人、几千万人,甚至是几亿人。其效果当然是不言而喻。

如果把这样开发出来的产品,放到我们已经建立起来的方志馆、资料库和网站里,读者用起来针对性是不是更强,更方便。如果再印刷成册,是不是更容易走进社区、走进军营、走进学校、走进寻常百姓家。比如你开发了一个《XX省·侵华日军暴行录》产品,这本书既可以上书店的书架出售,也可以送给学校的图书馆让学生阅读。为了教育孩子,有的家长一定会去书店购买。如果不开发成这样的产品。哪个家长会买一部一百万字的志书回家让孩子去看只有三四千字的“侵华日军暴行”?其他传说故事、人物传、民歌民谣等等也皆如此。开发后的地方史志产品,海阔天空,处处是市场。死死抱着一本史志书喊“用志”,没有几个人理会你。因为针对性太差,成本太高。

以上的想法要变为现实并不难,关键是要有人认真去做这件事。不管你是搞现代化的数字网络还是传统的纸质印刷传播,都必须进行分门别类的开发。分门别类是地方史志资源实现各取所需、真正走向社会的唯一途径。否则,不管你的手段多先进,如果还是照搬整部史志书说用志,也只是变动一下位置而已。分门别类地开发地方史志资源,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其前景既广阔而又充满诱惑。

 

作者简介

陈枫:成武县史志研究中心退休干部,副编审,中共党员。退休前是办公室主编、《成武年鉴》主编、一轮《成武县志》副主编。至今在全国19家国家级和省级刊物、出版社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获省级一等奖一篇、特等奖两篇;国家级三等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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