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菏泽市史志办公室成立于1982年,隶属市政府领导的正县级单位。至2000年,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首轮修志任务:编纂出版了一部《菏泽地区志》和九部县市志;编修出版了一批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乡镇志和村志;翻印出版了乾隆二十一年《曹州府志》、民国十八年《单县志》和明朝版《巨野县志》;编辑出版了《菏泽地区年鉴1999年》和成武、鄄城、郓城年鉴;编辑发行了《大事记》74期。20年来,全市共印发各类志书近百种,搜集整理地情资料近10亿字。
二、职责范围。
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作为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菏泽市志》、《年鉴》、《大事记》等志书史书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三)负责地方志资料的搜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作好旧志整理工作。(四)负责县区、市直部门及基层志书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五)完成省史志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主 任:王伯涛。
副主任:司品供 许明华。
助理调研员:牛光芝。
副总编:乔方辉 张汉祥。
市地方志办公室下设四个科室。
(一) 人事秘书科。科长:郑玉民(副编审) 副科长:李雁(馆员) 办公电话:5310756。工作职责: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保密保卫、人事劳资、资产财务、档案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对重要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承办日常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交办的编辑加工工作。
(二) 编辑科。暂缺。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市志编纂方案并督导组织实施;承担志书、年鉴、史书、大事记的编辑加工工作;承担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市情网站的文字输入工作。
(三) 年鉴科。科长:陈百胜(副编审)。主要职责:负责省年鉴的供稿工作;承担市年鉴、大事记的编辑加工和总纂发行工作,指导全市县区年鉴、大事记的编纂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编辑加工工作。
(四) 县志指导科。科长:晁中继(编审)。副科长:张红岩(馆员)。主要职责:负责县区、市直部门各类志书的编纂指导工作;负责基层志书、史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督导的县区地情资料库建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各类编辑加工、方志理论研究等。 |